关于吉林市正大心血管病医院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8901009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22日收到的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吉02执恢9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吉林市正大心血管病医院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继续查封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10月21日至2028年10月20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继续查封设备清单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