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蓝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8801273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20日收到的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桂1402执保273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查封蓝某(居民身份证号码:45**************96)所有的位于广西凭祥市龙塘金矿废渣堆放场(地址:广西凭祥市凭祥镇龙塘屯内)的破碎机(型号:PEG900×1200)1台、洗石机(型号:14100)1台、输送带1套、新型高效锤式打砂机2台、高效率三相异步电动机(型号:YE3-250M-4)1台、减速器(型号:JZQ750)1台、高效率三相异步电动机(型号:YE3-280S-4)1台、分筛机3台、磨砂机1台。

二、期限为二年(从2026年10月16日起至2028年10月15日止)。

查封由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