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科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141201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29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5执恢11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科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抵押登记编号:(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6)00041号,(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6)00044号,(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13号,(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40号、37052020020719、37052020020814。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4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6)00041号,(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6)00044号,(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13号,(东营区工商)抵登字(2018)00040号、37052020020719、37052020020814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