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淄博威扬石化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鲁0322执127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续封淄博威扬石化有限公司设备,高工商抵登字(2016)第0045号。
二、续封期限,2022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3日。
查封由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高工商抵登字(2016)第0045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