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4417072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29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津02执7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设立的抵押登记号为15612011620110020的机械设备8套。

二、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设立的抵押登记号为15612011620110038,产品商品数46300吨动产。

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设立的抵押登记号为15612019220100054机械设备2264的动产。

四、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天津龙威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设立的抵押登记号为15612011620150058,198台(套)。

五、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8月29日至2024年8月28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15612011620110038、15612011620110038、15612019220100054、15612011620150058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