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新友印刷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2516067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0日收到的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辽0103执恢6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沈阳市新友印刷有限公司所有的生产、加工设备。(见附件明细16台)
二、查封期限2025年7月9日至2028年7月8日。
查封由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