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茂华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207099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4日收到的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川1402执99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查封四川茂华食品有限公司抵押物生产设备(花生酥生产线1条、清凉糖生产线、牛轧饼生产线、普牛轧糖生产线、台式牛轧生产线、软糖生产线、酥糖机生产线、牛皮糖生产线、棒棒糖生产线、花生糖生产线、干草糖生产线、巧克力夹心生产线登记编号:51142019003287)。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查封期限2024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14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5114201900328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