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春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561063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31日收到的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122民初635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莒县春豪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莒县刘官庄镇刘官庄村内的吹膜机7台、制袋机5台、拌料机4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8月19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