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嘉华塑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2209117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8日收到的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503执117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安阳嘉华塑业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清单附后)。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7月4日至2027年7月3日止。
三、查封期间,被执行人安阳嘉华塑业有限公司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不得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该财产。
查封由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