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邦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541102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9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08)郑执一字第218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南邦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签订的13102106124005-1号抵押合同证下的机器设备。

二、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南邦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科技支行签订的13102106124005-2号抵押合同证下的机器设备。

三、查封财产期间,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包括设置任何权利负担)。

四、查封期限2年,查封时间从2023年7月13日始至2025年7月12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