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碧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5012107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23日收到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新2122执107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查封新疆碧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400MA775H747Q、组织机构代码:MA775H74-7)名下位于鄯善工业园区兰新铁路北侧、广汇液化气厂西侧国家原油储备库东侧厂区内的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2月7日起至2027年2月6日止。

查封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