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明煌铝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501062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29日收到的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豫0181执保62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查封河南明煌铝业有限公司机械设备:全电伺服数控转塔冲床STSK-6F8026X4一台;电液伺服数控折弯机TAM-100/4100S一台;伺服电液折弯机AT-1040S一套;铝板雕刻机2060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4月25日起至2027年4月24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