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市大业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040100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23日收到的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粤08执恢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湛江市大业建材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港务局一区码头的7个粉料筒仓(详见附表)。

二、续行查封期限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

三、续行查封期限为二年,上述动产在查封期间,交由被执行人保管,未经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予办理买卖转让、抵押、赠与、租赁等手续。

查封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