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18日收到的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吉0422执71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省辽电纸业有限公司的型号4800烘缸32只(价值450000元以内)。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2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

查封由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