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冠洲鼎鑫板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811016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20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01执161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冠洲鼎鑫板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家电彩钢板生产线一条及酸再生设备线一条。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限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8年4月28日止。
三、查封期间,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买卖、变更、抵押、过户、转移、赠予等。
原查封案号:(2022)鲁0102民初3969号。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