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鱼台华旗纺织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827执275、2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鱼台华旗纺织制品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一宗(详见动产抵押清单三张59项)。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8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抵押清单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