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2月11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1执保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忠旺铝业厂区-3#热轧车间(A3)-30/38的30台通用桥式起重机;位于忠旺铝业厂区-#热压车间(A3)-8/38、忠旺铝业厂区-原料库二(A5)-39/39特种车辆制造厂区-深加工一车间(北侧B2)-6/6、特种车辆制造厂区-成品库一(北侧B3)-10/10、特种车辆制造厂区-模板5厂(特种车A2)-3台的68台通用桥式起重机。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17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