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博兴胜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730404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9月24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16执4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山东博兴胜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初始登记编号11712639001399916861,变更登记编号11712639001537191373(原登记编号37162020031824)、37162020034016、(2018)00306号、(2018)00302号项下设备的查封措施。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37162020031824、37162020034016、(2018)00306号、(2018)00302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