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市鑫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7201280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28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882民初28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大石桥市鑫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登记证明编号32840894004210289036,抵押物为:96电熔镁砂300吨、97电熔镁砂300吨、98电熔镁砂300吨、镁石3000吨。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6年4月15日起至2028年4月14日止。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