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轮胎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8024795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12日收到的庄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283民初79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轮胎有限公司厂区内成品轮胎。

二、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轮胎有限公司存放安装在厂区内锅炉及锅炉配套设施。

三、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轮胎有限公司存放安装在厂区内的地磅。

四、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轮胎有限公司存放于厂区内铲车两辆、叉车2辆。

五、庄河市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大连轮胎有限公司存放及安装在厂区食堂内冰柜(2台)、洗碗机(1套)、蒸饭机(2套)。

六、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9月30日至2028年9月29日止)。

查封由庄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