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洪鼎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61001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7执157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第三人山东洪鼎化工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机器设备明细表》)。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机器设备明细表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