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华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970606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4日收到的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鲁1481执保60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山东华强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宗(智能落纱机器人2台、自动理管机1台、改造机(粗纱)2台、倍捻机20台、并纱机3台、倍捻机(带纱架)1台、自动络筒机1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8年5月12日止。查封期间暂由被保全人山东华强新材料有限公司保管。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或实施有碍执行的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