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康惠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7407053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1日收到的康平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123执53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康平县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沈阳市康惠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金地利品牌衡器一台,水泥搅拌罐两个,查封期间由其自行保管,不得变卖、转移及破坏。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6年4月29日起至2029年4月28日止)。

查封由康平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