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鑫利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6401015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8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3执恢15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鞍山鑫利能源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继续查封。(详见机器设备清单)

二、查封二年,自2023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17日。

原查封案号:(2021)辽03执恢83号。

查封由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清单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