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卫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8903142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29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郑执一字第1425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解除被执行人河南省卫丰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卫工商抵字2013-27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全部机械设备查封措施。
该解除查封由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卫工商抵字2013-2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