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巫溪县腾翔毛衫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18日收到的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渝0238执恢21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巫溪县腾翔毛衫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重庆市巫溪县凤凰镇工业园区内所有的机器设备(电脑横机85台:规格型号为PLDII52W的普罗蒂电脑横机30台;规格型号为CX1-52C12G慈星全电脑横编机55台)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间为二年,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