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泰山鑫浩源贸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20日收到的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1)泰执字第75恢1号之八”《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泰山鑫浩源贸易有限公司名下的抵押给泰安弘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动产抵押号:2008088】项下的机械设备。
二、继续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19日。
查封由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2008088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