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优伽倍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606081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6日收到的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482执817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优伽倍食品有限公司名下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抵押物:圆形冷却塔一台(DBNL3-300型)、多功能脱皮机一台(6FZ-B)、提升机一台(3m)、连续式除尘磨粉机一台(JK-600型)、超细磨粉机(JK-200型)、空压机两台(10m³,变频)、冷干机(10m³)、储蓄罐两台(5m³压力8kg)、制氮机一台(10m³)、储蓄罐一台(2m³压力8kg)、反渗透净水设备两套(SDHL-20T/H)、304不锈钢水箱四个(螺纹HL-10T)、恒压变频供水机组一套(CDM42-30-2)、杀菌锅六台(1500*5250*6)、热水罐两台(1600*7500*6mm)、自立袋充填旋盖机三台(CCS-12-8.6)、盖子提升机三台(TY)、伺服充填十二台(CCS-12)、CIP清洗三台(CCS-12)、空气净化六台(100万级)、CIP回收站三台、盖子喷码两台、饮料前处理设备一套(15T/H)、自动折盖封箱机两台(HWG-03F)、灌装机出口输送机二十四米(5935)、装箱输送机十八米(1700)、紫外激光机两台(晟码UV-5)、喷码机两台(多米诺AX150),共计28套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7年4月17日。

查封由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山东优伽倍食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抵押物清单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