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隆仕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681214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22日收到的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豫0181执保14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查封河南隆仕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金丰GTXB-300压力机(制造号码:C16125)一台、金丰GTXB-300控制柜(编号:C16125)二台。

二、查封期限均为二年,均自2024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19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