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兴聚德食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4701001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16日收到的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豫07执保1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河南兴聚德食品有限公司全部生产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4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止。

三、查封期限内,该公司的全部机器设备不得进行抵押、转让及变卖。

查封由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