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聚圣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0203050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执507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聚圣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证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14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第0084号登记证书项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8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148号、广工商抵登字(2018)第0084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