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远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110027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28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辽01执保2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丰远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抚顺市望花区高望路1号抚顺热高乐园内下列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4年9月25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