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5日收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宁0106执648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查封或冻结被执行人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工业园区宁夏大正伟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内的2(套)机器设备125500KVA硅铁矿热炉设备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二、查封(冻结)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限自2022年3月30日至2025年3月29日止。
查封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