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县传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8610197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28日收到的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681执197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邹平县传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X31853583A)的设备。

登记编号:37162019013551。

二、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邹平县传洋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26X31853583A)的设备。

登记编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255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318号、邹工商抵登字(2015)第0377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第0336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258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227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352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第0388号。

三、查封期限:二年,自2025年9月24日-2027年9月23日。

查封由山东省邹平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162019013551、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255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318号、邹工商抵登字(2015)第0377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第0336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258号、邹工商抵登字(2018)第0227号、邹工商抵登字(2017)第0352号、邹工商抵登字(2016)第0388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