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三生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190302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2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811执2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三生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书编号:高新工商抵登字[2008]00003】:石英石生产线1一套、石英石生产线4一套、燃气调压设备一套、污水处理系统一套。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2月10日起至2027年2月9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高新工商抵登字[2008]00003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