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安市益昕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9916005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14日收到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黑10执5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宁安市益昕钢铁有限公司抵押的下列机器设备:电力变压器、直流电机、变压器、节能电炉、除尘系统设备、铁塔支架、50吨LF精炼炉、220Kv变电所一次安装工程、整流器、棒材冷床及收集设备、连铸机、100万吨棒材生产线、绝缘子、扎炼钢6Kv高压柜、剪切机、20Kv变电站支架、液压泵站、间辊道设备、材炉区出钢机设备、轧辊、滑稀油站。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27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