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颍县开元热力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291403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23日收到的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1122执恢32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临颍县开元热力有限公司名下设备共计194台,详情见精诚大评报字(2022)第281号评估报告,其余未知设备名称,以现场实际为准。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1年11月2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止。

三、在查封期间,未经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转移登记、变更、抵押登记等手续。

查封由河南省临颍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精诚大评报字(2022)第281号评估报告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