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邱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808123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17日收到的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1104执保12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邱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21**************3X)名下机器设备(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编号为20664165002573875112)。

二、查封期限二年,期限自2023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止。

三、查封期间停止办理上述机械设备的买卖、过户、抵押等手续。

查封由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