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美添塑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0103083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18日收到的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冀0104执108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查封属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抵押人为中山市美添塑料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动产登记证明编号:23813252002995027024】。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止。

查封由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