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城市林家金矿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0日收到的凤城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682执恢7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凤城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凤城市林家金矿所有的机器设备:球磨机2台、分级机1台、浓缩机1台、配电箱1台、天吊2台、浮选机14台、鄂式破碎机2台、振动筛1台、传送带2台、钢球约3吨、空压机1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2月7日开始,至2023年12月6日止。
查封由凤城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