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长亮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202007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2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2执77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市长亮纺织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详细清单见明细表)。

二、查封期间不得对上述设备办理过户、买卖、抵押等相关任何手续。

三、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表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