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鸿文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31日收到的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豫0191执恢20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河南鸿文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自动络筒机五台(型号:21C-S)、包覆机三十台(型号:WF192)、喷气织机(型号:KFJA20-230)、喷气织机四十三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月4日起至2024年1月3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