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2801252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19日收到的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豫0194执2523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机构收费权(动产担保登记证明编号为:06001457000712478585)予以查封并进行公示。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7月15日起至2027年7月14日止。
查封由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