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点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4202002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30日收到的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0891执恢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济宁点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生产设备193宗(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7年7月27日止。

三、查封期间不得买卖、转让、过户、损毁等。

查封由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