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中电汽车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30100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28日收到的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赣07执保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江西中电汽车有限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证明编号:36072020005147):1、焊装生产线其中:焊装网架(#180方管与#140工字钢焊接)、吊轨系统(#160工字钢)、电气系统、电控系统(XL-21)、车身合拼工装(GH-L-6000)、供水系统、供气系统、滑撬系统(HK-XL-5300)、悬挂式点焊机(DN2-40);2、涂装车间白车身转运线其中:运输线轨道(#140工字钢)、导链(XT-100)、框架(#120工字钢)、抱具(XY-HU-3000)、升降机(JPK10N-1F)、电控系统(XK-PLC-240);3、锻压机(YL27K-315)。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自2023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2月26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变更、转让、过户、抵押等相关手续。
查封由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607202000514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