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4212015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12日收到的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甘01执恢1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甘肃三易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定西市临洮县中铺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及附属设备,动产抵押编号:临工商动押2012-2号)。

二、查封期限为叁年,即自2025年3月5日起至2028年3月4日止。

三、在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不得设定抵押等其他他项权利负担。

查封由甘肃省兰州市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临工商动押2012-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