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东市洪阳纸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550619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2日收到的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711执19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查封丹东市洪阳纸业有限公司名下:

1.查封三条造纸生产线(含抵押物及新增设备)

2.查封一条纸(制)浆生产线(含抵押物及新增设备)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6年3月19日至2028年3月18日。

查封由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