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市伟光耐火材料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80526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22日收到的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882民初260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查封大石桥市伟光耐火材料厂名下全部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1000压力机1台(95)、630压力机1台(93)、800压力机2台、新型混料机2台、打砂机1套、雷蒙机(4个蛋质)1台、加热炉2台、镁碳砖干燥窑1台、叉车1台、铲车2台、200KV变压器2台。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6年4月17日-2028年4月16日。
查封由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