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万兴达特种漆包线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00712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9日收到的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103财保121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辽宁万兴达特种漆包线集团有限公司名下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设备名称吊车、冷却水系统等103项设备,全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详见副页明细。
二、查封期限二年:2023年7月6日至2025年7月5日止。
查封由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