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金黄林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0610030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6月12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鲁1102执恢300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解除被执行人山东金黄林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登记在鲁日岚工商抵登字(2015)第62号项下的钢结构车间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注:编号为鲁日岚工商抵登字(2015)第6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5年6月